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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26 10:23:00

法律手段进行投资调控将成制度性工作


随着月末的临近,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向各地方下达《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已近一个月,各地方清理及上报工作也已近尾声。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本次清理工作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依法清理”,这是国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投资调控的一次实践。地方纷纷因势利导昨日,河南省发改委公布,在清理工作中,河南省第一批停建项目16个,涉及氧化铝、钢铁、水泥、煤矿、电力、纺织、房地产等11个行业。而陕西省发改委则于本月初举办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培训班,意在为做好省拟建项目策划、决策分析及项目申报与审批工作。培训内容则包括: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新形势下项目的策划与决策分析应注意的问题等。主讲人均为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及其研究机构。由此可见,地方领会中央精神已见诸行动。地区不平衡影响显现由于国内东、中、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产业投资规模及结构均存在差异。因此,有专家表示,在清理项目上自然会呈现出数量、投资规模、行业分布上均有较大差异。如甘肃省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报告显示,截至7月底,甘肃省城镇投资达498.28亿元,增长28.91%,但这一数据却比全国城镇投资增速低1.59个百分点。报告认为,该省新开工项目增加较多,对拉动后期投资增长较为有利,只要保持当前的投资增长态势,就能够确保实现全年15%的投资增长目标。与东部相比,西部地区经济基础差,尤其缺资金。有业内人士说,一旦一些项目被清理停工,后续资金被卡住,这对地方经济发展影响比较大的。法律手段调控的实践针对此次清理新开工项目出现的国家又开始采取“行*手段”调控经济运行的说法,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这种说法是一种误解。该负责人表示,在下发的通知指导意见中,附带了20多个法规文件,这些文件是本次清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所以本次清理工作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依法清理”,这是国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投资调控的一次实践。该负责人强调,在清理、抽查、公布结果后,清理工作告一段落但并不意味着清理工作结束后。国家发改委已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和完善新开工项目管理制度,并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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